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0 22:56:54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能源供应不足、对外依存度攀升、能源消费结构失衡等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如何满足能源需求的增长,并循序调整用能结构,成为新时期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问题。为了面对这一挑战,就需要确立新型的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并围绕这一战略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
2006年7月,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关于树立和落实“新能源安全观”的重要思想。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我们应该树立和落实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要加强能源开发利用的互利合作,实现全球能源安全,必须加强能源出口国和消费国之间、能源消费大国之间的对话和合作。国际社会应该加强政策协调,完善国际能源市场监测和应急机制,促进油气资源开发以增加供给,实现能源供应全球化和多元化,在能源需求和供给基本均衡的基础上确保稳定的可持续的国际能源供应及合理的国际能源价格,确保各国能源需求得到满足。
“新能源安全观”的重要思想承前启后,为建立健全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为能源体制的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如何深入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思想,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和国有能源企业,为维护我国能源安全贡献一己之力,则成为了一个长期性的课题,摆在广大民营能源企业面前。
1、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推进亚洲能源合作的战略思路
有分析认为,为确保国家的能源安全,在搭建多元化和国际化的能源合作平台过程中,亚洲各国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在中国的国际能源供给与运输等问题上,亚洲各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能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下,作为亚洲能源消费大国的中国、日本、韩国和印度在能源方面宜应尽快通过合作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
2004年6月,中央领导同志发表讲话指出,我们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同亚洲及世界各国的能源对话与合作,加强能源合作是保障亚洲能源安全和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亚洲各国的民间交往,增进相互了解、信任和友谊,民间交往是国家间合作的重要纽带和基础。
在这次讲话精神的启示和鼓舞下,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00384.HK,下称中国燃气)的高管层深刻地领会到了中央在亚洲能源合作战略上的创新思路,并就中国燃气如何响应国家号召、走创建亚洲能源合作平台的发展之路做了深入思考。
通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中国燃气的高管层清晰地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的发展中大国,既不可能单一地依靠国内的油气资源,也不可以依靠单一的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区域的能源供给。中国要实现能源安全就必须进行广泛的国际能源合作,而亚洲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应该是这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中国与印度在经济发展水平、走过的历程等很多方面都很类似;韩国进口液化天然气的数量全球第一,与印、韩等亚洲国家开展能源合作的空间相当广泛。不过,中国燃气作为一家在香港上市的能源企业,进行如此大胆的尝试,是否还会存在种种政策的障碍或者壁垒?
2005年5月2日,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在国际能源署部长级会议上明确指出,中国政府和企业愿意积极参加全球能源合作并发挥积极的作用。他强调,中国能源安全和能源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鼓励和指导能源产业多元化投资。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加大电力、煤炭、石油等领域改革的力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引入竞争机制,培养企业成为能源产业发展和投资的主体,除了主要依靠国内企业投资之外,中国政府也鼓励外国公司以多种方式投资中国能源项目。根据去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大型发电、油气田开发、煤炭开采、清洁煤炭和新能源项目等均列入“鼓励类”,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这次讲话进一步坚定了中国燃气的高管层进行国际能源合作尝试的信心。中国燃气甘愿做“敢为天下先”的探索者,主动承担起创建亚洲能源合作平台的历史重任,不走家族式企业的道路,以自身为依托,积极开展与亚洲各国的能源合作,进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技术水平,加强综合竞争优势,积极服务于国家的能源安全战略。实践证明,亚洲能源合作战略奠定了中国燃气快速发展的根基。
2、成功创建亚洲能源合作平台
为支持国家的能源安全战略,中国燃气多年来围绕打造亚洲能源合作平台的发展目标,积极与亚洲国家的政府及其能源企业进行广泛的接触和交流,不断推进国际能源合作。
2004年,中国燃气成功引入中石化作为战略性股东,双方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石化在气源、技术培训、人员交流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向中国燃气提供支持。
2005年2月,作为中国的唯一代表,中国燃气应邀出席了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召开的“第三届亚洲天然气大会”。面对300多位各国代表,中国燃气的创始人刘明辉作了题为“中国天然气市场展望”的演讲,得到了印度能源部长的高度认可。随后,中国燃气和印度政府展开合作洽谈,最终印度政府控股的印度最大的天然气和石油化工企业吉尔公司(GAIL)参股中国燃气。印度媒体将此形象地比喻为:第一个到印度的中国人是唐僧,第一个到中国的印度国有企业是吉尔。中国燃气与印度吉尔从此成为了亚洲能源合作的先行者。
2005年11月,中国燃气积极邀请阿曼政府石油大臣、工商大臣、国民经济大臣到中国访问,考察了解中国市场,并积极建议阿曼石油公司从单一关注美国市场转到面向中国和亚洲市场。中国燃气的推动使阿曼政府把同中国的合作放在重要位置,并同意阿曼石油公司入股中国燃气,将石油及天然气销往中国市场,实现对中国液化石油气(LPG)市场的区域整合。这是阿曼政府在中国的第一项投资。
2006年1月,中国燃气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国燃气提供20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用于中国燃气建设现有及未来5年内即将获得的城市燃气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鼓励中国燃气响应国家“走出去”的能源战略,在海外从事石油、天然气气田的开发及利用项目。
2006年7月,中国燃气管理层在学习了关于树立和落实“新能源安全观”的重要思想讲话之后,更加坚定了开展广泛国际能源合作的决心。同年8月,亚洲开发银行决定入股中国燃气。中国燃气是亚行在香港上市公司中第一家直投的企业,并十分罕见地获得了亚行66个成员国代表的一致通过。同期,中国燃气也开启了同俄罗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合作,在液化气国际采购、工业气开发、化工品业务等方面建立了国际化的交流平台。
2006年12月16日,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美国五国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联合声明,鼓励五国间在能效、替代能源和运输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商业合作。2007年5月2日,在第二届亚洲能源部长级圆桌会议上,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发表了题为《中国能源发展与亚洲能源合作》的讲话。他强调,亚洲国家齐心协力,维护地区稳定,扩大油气领域投资,提高能效和推广节能,提倡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间对话与合作,在国际能源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政府在亚洲能源合作方面的积极态度,使得中国燃气的国际化道路更加畅通无阻。
自2006年始,中国燃气开始通过多种渠道和韩国的能源企业先后展开多次交流。在韩国多家主要能源企业中,中国燃气逐步与位列世界500强的韩国最大能源企业SK集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08年,韩国SK集团正式决定入股中国燃气。
2009年10月,中国燃气与中石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天然气供应与采购、管道燃气业务、LPG储运和分销、信息交流、人力资源、技术及企业品牌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2011年,中国燃气与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天然气管道局将在天然气及相关能源项目开发、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建设的总承包服务、气源指标、管网运营维护、管网信息化管理和员工培训等方面为中国燃气提供支持。
至此,中国燃气已成为具有国内外国家级大型石油天然气公司作为股东,并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能源巨头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际化能源合作平台。值得注意的是,在构建亚洲能源合作平台的过程中,中国燃气董事局的成员一直保持高度一致。例如,中国燃气的创始股东之一国台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对于引入亚洲各国合作伙伴的战略举措,始终给予了积极的认可与支持。
3、亚洲能源合作平台独具特色
中国燃气引入的外国投资者诸如韩国SK、阿曼石油、印度燃气等都是国际能源巨头。韩国SK是韩国最大的城市燃气和LPG进口分销商,阿曼石油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印度燃气是印度最大的城市燃气和车用燃气分销商。不过,这些外国战略投资者均不能控制中国燃气董事局、高管层及公司在内地的实际运营。
从股份结构来看,外国战略投资者并不居于控股地位。截至2012年4月25日,中国燃气的主要战略股东持股比例分别是:刘明辉16.79%(其中,刘明辉和富地石油组成的合资公司共同持有13.29%的股份),韩国SK集团10.84%,阿曼国家石油公司与阿曼国家投资基金9.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79%,印度燃气公司4.79%,韩国SK燃气4.49%,亚洲开发银行3.42%,国台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2.47%。值得注意的是,韩国SK燃气与SK集团是两家相互独立的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亦相互独立。
中国燃气目前有5.8亿认股权,按照香港法律,认股权应计入公司权益。因此,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信息中,刘明辉的实际持股比例为21.16%。除刘明辉个人以外,中国燃气的中方董事及内地管理人员还持有3.4781亿股认股权,占总股份的7.36%。
从中国燃气董事局的人员构成来看,外籍董事也不居于控制地位。目前,中国燃气董事局一共包含12名董事,其中8名董事为中方人士,董事局主席、董事总经理及4名执行董事全部由中方人士担任。董事局中包含外籍董事4名,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韩国SK集团、阿曼石油、印度燃气、亚洲开发银行所委派。
外资战略股东及其派出董事虽然不参加中国燃气的日常管理,但在资源、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了中国燃气多方面的支持和合作。中国燃气与韩国SK燃气以及韩国SK集团旗下的SK能源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共同开发城市燃气业务和分布式能源业务,并与中国燃气分享城市燃气经营和LPG进口分销的成功经验;阿曼石油也与中国燃气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展LPG业务;印度燃气在车用燃气方面也给予中国燃气很多指导和帮助;亚洲开发银行努力帮助中国燃气提高企业管治水平。中国燃气引进的外国投资者让中国燃气受益匪浅,也有益于中国大陆燃气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
在这个由亚洲多国参与、由中方人员掌控的国际能源合作平台,为中国燃气的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经过了10年的奋斗,中国燃气旗下的公司已达到近300家,分布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是中国最大的集管道天然气、LPG分销为一体的燃气服务商。中国燃气已拥有155个城市燃气项目,为近700万个家庭、近5万余家工商企业用户供应管道天然气,覆盖城区人口近8000万。中国燃气还拥有多条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已成为国内拥有城市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权数量最多的燃气企业集团。中国燃气同时为超过300万户居民和工商业用户供应LPG,覆盖人口将近2000万。
经过10年的探索,打造亚洲能源合作平台已成为中国燃气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中国燃气联席董事总经理庞英学表示,中国燃气的成功得益于通过亚洲能源合作平台实现了强强合作,并取得了各国合作者的相互理解与信任,进而实现了亚洲各国企业之间在观念、文化、资本、管理、市场、产品、技术和人员之间的相互融合。这就是亚洲能源合作平台的独特优势,依托这一独特优势,中国燃气正致力于提供更高品质的社会公共服务,并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当地政府放心,并具国际影响力的燃气企业集团。
4、倾力服务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作为亚洲能源合作的一个实验性平台,中国燃气对增进中国与亚洲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石油天然气资源,服务于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部署,做出了前瞻性和创新性的贡献。
在中国燃气的推动下,亚洲多家大型能源公司在中国燃气的平台上实现了合作发展,亚洲多个国家的能源部长、石油部长和相关官员来华访问、洽谈项目。印度吉尔公司把投资中国燃气看成是中印友好的象征,此后不断增加在中国汽车加气、煤层气开采方面的投资,并提出与中石化在伊朗联合开发油气田;韩国SK集团称与中国燃气之间的合作是与中国企业文化融合和相互信任方面做得最成功的合作项目,通过与中燃的合作,SK集团增强了在中国发展的信心,并先后与中石化联合投资了武汉乙烯工程等多个大型项目;阿曼国家石油公司通过投资中国燃气,多次组团到中国各地考察,洽谈与中国企业合作投资石油开采和精细化工项目。在中国燃气的协助下,阿曼石油联合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收购葡萄牙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燃气事实上已成为亚洲国家在中国进行能源投资与合作的一个纽带和桥梁,并因此得到了多国政府高级官员的公开称赞。
多年来,中国燃气一直与一些全国性能源研究学术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关系。中国燃气通过自身的商业平台,支持这些研究机构逐步发展在亚洲各国的关系网络,把握亚洲各国的能源战略动态,推动国内能源企业与亚洲各国能源巨头的良性互动,协助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的研究和深入落实。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确保能源安全与发展的宏观战略,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了贯彻落实这一宏观战略,民间能源企业的作用不可忽视。
在搭建国际能源合作框架的过程中,民间力量的参与是对政府举措的有益补充。民营企业与国际能源公司之间的交往,可以作为官方能源合作的补充管道,形成更为灵活的能源贸易与投资机制,从而有效分散国际能源市场波动中所蕴藏的风险。
从调整全国用能结构的角度,比较理想的能源生产、进口与消费结构的形成需要市场机制的调节。只有在能源产业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使能源的相对价格真实地反映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和实际市场需求,才能最终达成国家的长远战略目标。因此,从确保能源安全的角度,充分发挥民间能源企业的作用,将同时有利于化解能源总量供求的矛盾和调整用能结构的失衡。
中国燃气联席董事总经理梁永昌表示,中国燃气倾力打造亚洲能源合作平台的发展模式,为各国民间国际能源产业交流合作闯出了一条新路,中国燃气不仅通过合作获得了资源、管理和技术的支持,而且在合作中加深了不同国家能源企业之间及民间团体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增强了亚洲各国之间的广泛合作,提升了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市场活力,对加快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真正实现了既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又促进国家能源事业快速发展的双赢目标,是一种巧借“外资”推动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的全新探索,是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的一种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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