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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长春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至2.8元/立方米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0 22:48:48 

  核心提示:4月1日起,吉林省长春市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2.8元;民用混合燃气(人工煤气)由每立方米1.5元调整到2元。

  新华08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张建)4月1日起,吉林省长春市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2.8元;民用混合燃气(人工煤气)由每立方米1.5元调整到2元。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处长邵树权表示,此次民用燃气价格调整将严格按照此前听证会后已经公布的方案进行,调整后的城市民用燃气价格,从2013年4月1日以后的用气量开始执行。

  根据调价方案,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幼儿园、社区、非盈利性养老机构用气,按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实行对低保户的补贴政策,此次调价对低保户新增加的燃气费支出,按每月每户7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月25日组织召开了长春市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规定,在3月初发布了关于调整民用燃气价格第3号公告,该公告公布了关于调整民用燃气价格的决定和关于听证会主要意见的处理情况。

  对于听证会参加人的听证意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做出了回应。关于加强燃气生产和供气安全,加强日常维护的意见,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建议由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并由燃气企业负责具体落实;关于政府加强燃气行业监管,包括生产和供气安全监管及燃气企业运营成本及价格的监管意见,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建议应建立燃气企业成本监审机制,定期监审,定期向社会公布。行业监管应由行业管理部门执行;关于燃气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意见,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建议由燃气企业具体落实。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还建议,民用燃气价格调整后,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长春市天然气采暖和外埠城市天然气采暖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该市天然气采暖价格建议。另外在调研论证工作基础上,探讨适度下调城市燃气初装费的问题。

来源:新华网 能源网 http://www.aeenets.com/ 【投稿QQ:7936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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